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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4-13 00:00:00 来源: 史志资料 作者:
摘要:平原县地处山东省西北部,隶属德州市,北纬36°57′40″至37°23′16″,东经116°10′35″至116°42′。东和东南与临邑县、禹城市交界,西和西南与武城、夏津毗连,南与高唐为邻,北与德城区、陵县接壤,南北长39公里,东西宽48公里,总面积1047平方公里。县域最北点是三唐乡于家圈村,最南点是王庙镇辛章村,最东点在王凤楼镇田庄,最西点是恩城镇小屯西的平原林场。
县城位于

平原县地处山东省西北部,隶属德州市,北纬36°57′40″至37°23′16″,东经116°10′35″至116°42′。东和东南与临邑县、禹城市交界,西和西南与武城、夏津毗连,南与高唐为邻,北与德城区、陵县接壤,南北长39公里,东西宽48公里,总面积1047平方公里。县域最北点是三唐乡于家圈村,最南点是王庙镇辛章村,最东点在王凤楼镇田庄,最西点是恩城镇小屯西的平原林场。
县城位于县域中心稍北。距武城县城33公里,距夏津县城45公里,距高唐县城39公里,距禹城县城31.5公里,距济南市区90公里,距临邑县城40公里,距陵县县城22.5公里,距德州市35公里,距北京市区360公里。
清末,平原县境域东北点在今王凤楼镇田庄,最东点在今前曹镇杨柳寺村,东南点在今禹城县黎吉寨,最南点在今王庙镇辛章村和张华镇白庄,西南点在腰站镇,西和西北除崔家坊、梅家口、看水庄、董路口、赵庄、辛桥、花园7个村外,基本上以马颊河与恩县为界,最北点在坊子乡王家楼和王凤楼镇刘百户及三唐乡谭家洼村。东西宽25.5公里,南北长40公里,总面积888平方公里。
中华民国时期,按民国政区区划,除东南界点黎吉寨村有时划出或划入外,境域基本与清末相同。按抗日民主政区划分,自民国29年(1940年)始,以津浦铁路为界,分为平原、平禹或路东平原两县。路西平原县境界,除曾与高唐县北境和禹城西北境合建高平禹县外,基本无变化。铁路以东平禹县最大境域曾扩大到禹城县三、四、五区和陵县的陵临公路以南的三、五区和临邑县西部的靠近沙河区。
解放战争时期,以津浦铁路为界,分平原、平北两县,境域与民国初期的政区无变化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1950年1月,平北县并入平原县,境域恢复原平原县范围。1952年7月,德县的三十里铺区、李家桥区划归平原县后,县城西北边界延伸至漳卫运河东岸的四女寺、七里铺村。境域总面积1044平方公里。
1956年3月,撤销恩县,将其东部的26个乡镇划入平原县后,县域西界扩大到今武城县四女寺镇的四屯、东赵馆、赵庄,马庄乡的张郭秦村,大屯乡的桃花店、孙家河沟村,董王庄乡的侯王庄。东西最长为54公里,南北最宽50公里。总面积1512平方公里。
1958年12月,撤销德县,将其漳卫新河以东的9个人民公社划归平原县,县域总面积2932平方公里。1961年7月,恢复德县建置,将其划入的9个人民公社划出,县域总面积恢复到恩县划入后的1512平方公里。
1965年9月,将四女寺、郝王庄、蔡村、董王庄、大屯5个公社划归武城县。县域西界南端以沙河为限,北端三十里铺以南以德恩公路为限,三十里铺西北以漳卫运河为限,其他边界不变。境域东西宽48公里,南北长50公里,总面积1244平方公里。
1972年11月,黄河涯、二十里铺两公社划归德州市(现德城区)。县域西北界的西端以减河为限,东端到马颊河,以王村店乡的西屯、后李村北为限,形成1985年的境域,即东西长48公里,南北宽45公里,总面积1105平方公里。
1992年9月,王村店乡整建制划归德州市(现德城区)管辖。平原县由原辖4镇15乡改为辖4镇14乡,875个行政村,888个自然村。总面积1047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61044.89公顷。至2008年,平原境域面积不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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